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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进出口企业商会

《城阳区2022年春节期间“稳岗留工”补贴发放工作方案》

一、申请条件

在城阳区(不含高新区)注册并纳税的“四上企业”留在青岛过年(时间:2022年1月26日至2月9日)、非青户籍并于2021年12月31日在城阳区缴纳社保的企业员工(以下简称“留青员工”),经用工单位申报,街道、人社部门审核,主管部门确认,每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可获得1000元补贴。

二、发放流程

第一阶段:企业先期垫付发放

用工单位于2022年1月24日之前,完成本企业“留青员工”名单街道备案及企业公示,在春节前按每人1000元标准,先行发放留青补贴给员工个人,1月31日前发放到位。

逾期未备案公示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受理第二阶段材料。

第二阶段:节后申报审核

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15日一2月28日期间,报送相关材料至企业所在街道进行初审。初审后各行业主管部门确认。

第三阶段:资金拨付

符合条件的商会会员企业请按期申报,如需了解详情可与商会秘书处联系。

联系方式:陈秘书 176858375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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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六期:

内容:山东省实施更大力度退税减税助企发展,初步测算今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700亿元,对小规模纳税人“六税两费”(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)减按50%征收,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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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五期

内容: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免征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暂停预缴增值税。 文件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》 请商会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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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二十四期

内容: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 政策依据: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(2022年第13号)》 请商会会员企业加以关注,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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