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: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
(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)
一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,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。
二、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部分税费。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,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,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%,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,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。
延缓期限届满,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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